泰特勒( Alexander Fraser Tytler, 1747-1814):在西方,最早且影响最广而深远的翻译理念可以说是近代英国的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原则。
泰特勒于1790年出版了他里程碑式的著作《论翻译的原理》( 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在这本书里,他指出:“好的译文是将原作的长处完完全全地移注到另一种语言里,使得译文语言所属国家的人能明白地领悟,强烈地感受,正像原作语言所属国的人所领悟、所感受的一样。”
由此,他推演出翻译的3条原则:
1.译文应完整再现出原作的思想。( The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
2.译文的风格和笔调应与原作的性质相同。(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with that of the original. )
3.译文应与原创作品那样行文自然。(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 )
以上3条翻译原则的前后顺序,根据泰特勒的说明,是依其重要性的大小排列的。如果不能同时兼顾这3条原则,为了保证满足第一条原则,可以牺牲第三条原则,必要的话,再牺牲第二条原则。对翻译的其他相关问题,泰特勒还有精辟的论述:
如果译者应该完整再现原作的思想,那么就产生一个问题,即:是否在任何情况下,比如原作缺乏力度,或语焉不详,或行文拖沓,译者都无权增减原作的思想呢?若要给这个问题一个总的回答,我会说,译者不是不可以有这个自由,但必须十二分地小心。
必须进一步注意的是,那个外加的思想要与原作的思想血肉相连,并确实增强了原作思想的力量。另一方面,译者每次删减某个思想,这个被删除的思想在该从句或主句中只能是个附属品,而绝不是中心内容。同理,它还必须确定无疑是个冗余信息。这样,删减的结果就不至于损害或削弱原作总的思想。
如果所有的语言其特征和性质是一样的话,把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就不会是件艰巨的任务了....但是,众所周知,各种语言的特征和差异甚大,因此,人们普遍认为,译者的职责只在于顾全原作的思想和精神(sense and spirit),使自己对作者的思想了然于胸,然后用他认为最合适的言语把这些思想准确无误地传达出来。另一方面,为了使译文尽善尽美,译文不仅要传达原文作者的思想和情感,还要同样传达原文作者的风格和行文方式。
即使是一流的画家,要在一幅临摹的画里完全保存原作风格的挥洒自如和意境的逼真传神,也是不容易的;然而,画家所使用的毕竟是完全相同的原料,他唯一的任务,只不过是把摆在他面前的那幅画的笔调和神态临摹下来。如果原作是挥洒自如、优雅脱俗,那么所临摹的画,也具有同样的特征,因为其比例与原作丝毫不差。然而,译者的任务却很不一样,他使用与原作不同的颜料,但却要求给他的画创造出同样的力量和效果。他不许模仿原作的手法,可是必须用他自己的手法画出完全相同的作品。他愈加注意仔细地临摹,他的作品就愈不能表现出原作的挥洒自如了。那么,译者如何才能克服困难,做到既挥洒自如,又忠实于原作呢?用个大胆的比喻:他必须借用原作者本人的灵魂,而使用他自己的发音器官来说话。
泰特勒的翻译理论在西方产生过重大影响,至今还在广为引用。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有介绍。泰特勒提出的3条原则,与严复的“信、达、雅”相比,长则虽长,但不可否认,泰特勒行文严谨,措辞精确,叙述科学,三原则相辅相成,自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