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本身有很多种类型,有文学翻译,也有注重用途的应用类型翻译,例如合同翻译、签证材料翻译等都是更加注重内容的实用性,在翻译时要考虑的与文学翻译有很大区别,翻译公司更强于为后者提供服务,前者文学翻译属于那种要求译员有很强的的书写能力,对中英双语有很强的文化认识才能做好,而应用类翻译则不同,更加注重于服务好客户本次翻译内容用途,保证译稿不出现问题。
合同翻译以及各类应用翻译大多注重信息传递的效果和实际用途的反映,文本的“信息”和“价值”功能突出,实用性、规范性强,这两大类文本,如政治经济文件、科技商贸资料以及广告旅游、公共宣传一类的体裁,基本都有固定的文本格式和套路,“文本个性”相对而言不及文学体裁突出,不少原文文本在翻译中只是“提供信息”。传递文本信息、感化受众是其主要功能,信息传达的“真实性”和读者效应是这类文本翻译的“核心”。
因此,对于这一类文本,大多可根据其自身的交际功能来决定翻译目的及其相应的策略,译者没有必要。
由于应用翻译文本体裁所特有的“信息”和“使用价值”功能,提供文本内容信息翻译和体现文本内容的翻译价值才是这类翻译的主要作用。
在这类文本翻译时,要注意的是在原文的语言形式影响甚至不合适准确有效地表达文本功能的情况下,就应该对原文的形式和结构根据译文的实际用途做相应的调整,例如翻译成中文后,内容量增加很多,这是排版方面就要注意,另一方面如果内容是在机关审核使用的,在排版以及内容翻译方面就要尽可能使用机关认可的专用词汇。